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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卡银行卡千万别这样用!清城男子一顿操作后,被抓了!

平安清城 2022-10-13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出售
就能赚几十元甚至上百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千万别!
这可是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犯罪分子的犯罪方式、方法层出不穷,许多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以高价大量收购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用于电信诈骗的资金转移和实施其他信息网络犯罪,形成了开卡、收卡、贩卡等一系列的犯罪链条。为了从根源上斩断犯罪苗头,4月24上午,分局召开“断卡”行动推进会,即日起,重拳出击,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对出租、出借和贩卖“两卡”人员一挖到底、严惩不贷!

 

案例

2021年4月24日,清城区反诈中心接报公安部下发“断卡行动”线索,立即对线索展开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洪本人名下四张银行卡均被多地公安机关止付与冻结,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金额达67万元。

当天16时许,民警在清城区松岗路将嫌疑人孙某洪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洪供述,自2021年3月23日起,其在明知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情况下,使用其名下四张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帮助他人转移资金多达57笔,支付结算金额超67万元。

目前,孙某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分局予以刑事拘留,相关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断卡行动”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


01

什么是“断卡”行动?

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卡”:

1、手机卡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2、银行卡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2

“断卡”行动将打击哪些人?

第一类: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03

卖卡失信,有何后果?

清城区反诈中心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名单,公开向社会曝光。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按照人民银行85号文相关规定,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04

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警方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

属于违法犯罪

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供稿:刑侦大队

部分来源:费县公安局

编辑: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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